專案管理軟體開發相互保密協定(Mutual Non-Disclosure Agreement for Projects Management and Software Development)(範本)¶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以下簡稱甲方),營業地址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(以下簡稱乙方),營業地址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,簽定相互保密協定。
甲、乙方以下簡稱「雙方」。本協定自簽署日起即時生效。
第一條 目的¶
保密協定的目的是 (1) 讓雙方能夠評估與建立商務關係,或成立相關的專案;(2) 在該等商務關係建置後,據以開展相關業務,或執行相關的專案。為了此等目的的順利達成,雙方均會透露彼此的「機密訊息」(定義如下)給對方,而負有保密義務。
第二條 定義¶
「機密訊息」 指的是任何訊息、商業資訊、技術資料、營業秘密或專屬訊息,包括,但不限於,研究、產品企劃、產品、服務、軟體、發展、發明、製程、配方、技術、設計、圖案、工程、硬體資訊、業務、行銷、財務、客戶資訊及其它由一方直接或間接以書面、口頭或圖案型式,或經由設備或零件檢查圖、透露給另一方的商業資訊並受下列第六條的限制。
「機密訊息」 包括雙方欲建立之商務關係或成立之專案的一切相關資訊。
「機密訊息」 不包含任何經由正當程序所得之對方已公開資訊,或從授權第三方所獲得的資訊。
第三條 加註¶
雙方所有揭露的「機密訊息」,須以書面加註「機密」或「限閱」或「僅限內部使用」等字樣,以為標示。若提供方以口頭明確表示所告知或所示之訊息為「機密」,並經接受方同意者,亦同。雙方同意所揭露的專案內容與客戶資訊等,均屬於機密。
第四條 保密協定¶
除了評估與執行商務關係外,雙方同意不使用彼此揭露的「機密訊息」。除了要評估與執行商務關係的員工外,雙方均不會將所揭露的「機密訊息」給任何第三人或其他員工,雙方同意應儘可能地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並避免「機密訊息」的揭露或在違反本協定的情況下使用「機密訊息」。
凡一方有意提供他方之一切文件或資料,包括但不限於業務資訊、產品型錄、原稿文件、樣品、設計圖、規格書、圖面、技術資料等,不論是否標示為機密文件,均為提供方之「機密訊息」,他方應予以保密,並妥善保管,不得使自己或任何第三人針對提供方所提供之文件有翻拷、盜用、改良、變更設計或進行正、逆向工程之行為,非經提供方事前書面同意,接受方不得將前述資料自行洩漏或出售該相關之任何「機密訊息」予第三人。
接受方應要求其在職、離職員工及任何可能接觸提供方所提供文件之關係人,或依前項規定經提供方事前書面同意透露或展示之第三人,有遵守本合約各條款之責,接受方之員工、關係人或前開第三人違反本協定者,均視為接受方違反本協定。
第五條 不保證¶
雙方所有提供的訊息,「就是這樣 (AS IS) 」,且沒有保證、表示、隱含、或包括,但不限於,任何有關於其精確性、性能、或不侵犯第三方權利,或商業上適合某一目的之保證。
雙方不保證其所提供對造的訊息均是完整、真實且正確無誤的。
第六條 不授權¶
本協定之簽定並非意圖授權對造任何有關各造專利、營業秘密、著作權的權利,而只是提供有限的權利來評估商務關係或進行相關的專案。協定雙方絕對不能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,使用或授權第三方使用「機密訊息」。
第七條 保密範圍及期限¶
雙方任一方因本合約書之簽訂,而知悉另一方的「機密訊息」,應遵守本保密約定,任一方(含內部人員),非經相對方書面同意,除為了處理商務關係事項之必要外,不得洩漏、傳播、公布、發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。
前項應保密的資料,其後若經資料所有方或持有方自行公開或已經其他人公諸於大眾者,該資料即排除前款應保密之資料範圍內。
雙方同意自本協定生效日起遵守本協定。除經任一造以書面通知他造終止本協定外,本協定自雙方終止合作關係時自動終止。
本協定終止後,第一項應保密的資料,除非有第二項之情形外,甲乙雙方均仍負有永久之保密義務。
第八條 歸還材料¶
雙方同意在雙方終止合作事宜之壹拾個工作日內,歸還另一方所提供的材料或文件。為維持系統運作或維護資訊的完整性,若經提供方的書面同意,對於提供方之材料或文件,接受方可保留必要之拷貝、備份或複製件,但僅限於其內部使用。
第九條 違約¶
雙方同意保護「機密訊息」的揭露方是其必要且合理的義務。「機密訊息」的接受方若有任何違反本協定情事,揭露方得對「機密訊息」的接受方提出訴訟,並請求新台幣 ____ 萬元或雙方壹年內合作開發之費用金額為懲罰性違約金及損害賠償,接受方對此絕無異議。
第十條 整份文件¶
本協定包含雙方對主題的所有認知,並取代所有之前口頭或書面之了解與承諾。
甲方:
統編:
授權代表人:
職稱:
乙方:
統編:
授權代表人:
職稱:
西元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